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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工作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及学生工作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30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校党委“3+3+2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精神,在《大连海洋大学20152016学年学生及学生工作评优工作方案》(大海大学工委发〔20161号)的基础上,学校同时开展“两学一做”学生及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评选

(一)学院初评(时间:930日—1014

1.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优秀班级、优良学风寝室。

2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3校内奖学金: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大连海洋大学新生奖学金。

4企业奖学金:辽渔奖学金、金美花奖学金、中水教育基金奖学金、中迈奖学金、中汇达新生奖学金、维益德奖学金。

2.评选依据

12015-2016学年校内学生奖学金、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2015版《学生手册》中《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执行。

2)各学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企业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大连海洋大学20152016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各学院的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评选具体名额、等级可根据《2016年学生经费预算表》本单位预算情况,参照附件《大连海洋大学20152016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分配名额进行微调。

4)学校新设“大连海洋大学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辽宁省第二批本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大连海洋大学蓝色人才生源基地”的新生。

参评条件:高考分数达到辽宁省重点分数线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奖励标准:为新生所录取专业的一学年学费标准。

(二)学校审批(时间:1015-31日)

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校内奖学金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校召开学工委会议审批。

2.企业奖学金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各奖学金基金理事会召开会议审批。

二、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一)学院自评(时间:9月)

各学院对学年学生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自评材料,1015日前报学工委办公室审核。

(二)学工委职能部门评审(时间:1015-21日)

学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测评组,采取集中现场查阅支撑材料、召开学生测评会等方式,对各学院学年学生工作进行量化评分。

(三)学校评审(时间:1022-1031日)

召开学工委会议,各学院进行学年学生工作汇报,学工委成员单位进行现场评分;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委审批。

三、“两学一做”学生及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一)学院初评(时间:1015-21日)

1.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两学一做”先进班集体、“两学一做”党员示范寝室。

2)先进个人:“两学一做”优秀班导师、“两学一做”优秀辅导员、“两学一做”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2.评选依据

1)“两学一做”先进班集体在学年“十大优秀班级标兵班”候选班级中推荐。

2)“两学一做”党员示范寝室评选,按照《“两学一做”党员示范寝室创建实施方案》执行。

3)“两学一做”优秀班导师。

①评选范围:2012201320142015级班导师。

②评选条件: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表现突出;所带班级积极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四讲四有”教育实践和“一帮一·一对红”三联系工作中成绩突出,并获评1个以上“两学一做”党员示范寝室。

评选名额:按各学院参评班级总数10%的比例评选。

4)“两学一做”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①评选范围: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②评选条件: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工作,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甘于奉献;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表现突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在“四讲四有”教育实践和“一帮一·一对红”三联系工作中成绩突出。

评选名额: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校团委、校本部各学院每单位推荐1人,应用技术学院推荐3人。

5)“两学一做”优秀辅导员。

①评选范围:获评学年“两学一做”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专职辅导员,且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②评选名额:全校评选8人。

(二)学校审批(时间:1022-1031日)

1.“两学一做”先进班集体、优秀班导师、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校召开学工委会议审批。

2.“两学一做”党员示范寝室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根据《“两学一做”党员示范寝室创建实施方案》进行跟踪考核,确定表彰名单。

3.“两学一做”优秀辅导员在学院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初评的基础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校召开学工委会议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年各项学生及学生工作评优工作,将学年各项评优的工作过程作为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平台,促进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各学院要将学年常规学生及学生工作评优与“两学一做”学生及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有机结合,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挖出来、推出去、宣传开”,让“两学一做”走入学生生活当中,用榜样的力量去激励和鼓舞广大学生,促进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三)2015版《学生手册》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较以往有了较大调整,各学院在进行各项学生及学生工作评优中,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氛围,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附件:名额分配表.rar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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