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全校师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及评价办法》(大海大校发[2015]9号)精神,及《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工作考评及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对全校14个有学生的二级学院进行了学生工作考评,组织人事部、宣传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了量化评分。
学生工作考评总分110分,考评设优秀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3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66—89分为合格单位,65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根据考评结果,水产与生命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法学院/海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为“合格单位”;理学院、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为优秀单位。
现将大连海洋大学2014~2015学年学生工作考评优秀单位成绩公示如下:
排名 | 学院 | 考评得分 |
1 | 理学院 | 94.74 |
2 |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 93.98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93.79 |
4 |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 93.36 |
5 |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 91.06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90.78 |
7 | 外国语学院 | 90.59 |
本公示发布后,全校师生如对评选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在12月29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校学工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4763159 13591368858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