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  本科生工作

本科生工作

关于推荐2015-2016学年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5-09-11

各学院:

为营造优良校风、学风,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创建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组建2015-2016学年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设置

1.主席(1人),副主席(4人)。

2.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3.生活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4.自律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5.宣传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6.外联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

7.助学服务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二、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主席:全面主持自律委员会工作,根据学生工作处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和监督自律委各部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1-2个部门的工作。

3.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检查结果的整理和反馈;负责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等内部事务。

4.生活部:负责黄海校内学生宿舍、渤海校区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的检查工作。

5.自律部:负责学生课堂出勤情况检查、渤海校区一年级学生晚自习出勤和学生遵守文明公约情况的检查等工作。

6.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策划、新闻稿件的撰写等工作。

7.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系及与校内各学生组织的沟通协调工作。

8.助学服务部:负责学生助学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任职主要条件

1.现任学生干部,在校期间内未受到通报批评和任何纪律处分,并符合所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2.主席,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奖学金,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工作踏实、全面,曾任班长或团支书、现任各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2013级学生。

3.副主席,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奖学金,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工作表现突出,现任各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2013级学生。

4.部长(主任),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能力突出者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工作认真负责、务实,现任各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具有团队协作、无私奉献和勇于创新的精神;2013级学生。

5.副部长(副主任),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学习成绩优异,上学期无不及格科目;工作认真,态度端正,日常表现突出的现任班级以上(含班级)学生干部;20132014级学生。

6.委员,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上学期无不及格科目;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工作认真,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办事公道正派,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考虑;2014级学生。

四、选拔与考核

1.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全体学生干部由所在学院负责选拔和管理,学生工作处负责考核与培训。

2.请各学院在916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推荐汇总名单(电子文档发送到edu@dlou.edu.cn)及推荐表交到学生工作处。

3.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在渤海校区设列席委员职位,2015级学生军训结束后,由所在学院推荐人选,推荐材料在918日下班前报渤海校区学生工作处办公室,推荐人数5-7人。

4.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中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对在工作中不能胜任或消极怠工的学生干部由学生工作处会同学生所在学院联系进行撤换;对因其他各种原因,不适合在自律委员会工作的学生干部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调整)学院予以撤换,并将撤换情况报学生工作处。

 

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推荐表.doc

 

      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推荐汇总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5911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