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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工作

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辽宁省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思政专项)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4-23

各学院: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辽宁省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思政专项)有关事宜的通知》【辽教发〔2013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请于424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邮箱:edu@dlo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3-4-23

 附件:附件.zip

省内各高校:

为加强理论研究,推进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经研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继续面向省内高校,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问题开展立项研究。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省内高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第二批辽宁省高校思政课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及骨干教师,辅导员名师及骨干,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及骨干,班主任名师及骨干不受此项限制);

2.第一申报人目前无省级在研科研项目;

3.每位申报者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

二、选题范围

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如何推进高校思想理论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包括网络文化建设)、实践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资助育人等工作,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完成时限

项目从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批准立项文件开始1年内完成。

四、立项审批

课题立项严格按照省社科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招标、立项管理办法》实施。省教育厅和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由省教育厅和省社科联审定批准。课题批准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思政专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匿名表、实名表各一份,附电子文档,见附件一);

2.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见附件二);

3.报送材料时,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按《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匿名《申报表》放前,实名《申报表》放后。

请于2013422-3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唐尧

联系电话:024-86896417

电子信箱:lnjytszc@163.com(所有电子文档需压缩后,以XX学校命名)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

邮政编码:110032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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